翻开600多页的《万物简史》原版英文书,密密麻麻的英文,一眼望去,汇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让我总有一探究竟的欲望。
一头扎进去那个世界,一不小心就会迷失自己,失去前进的方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刚开始阅读《万物简史》,我也是这样,如同看其他英文书一样。
但这次,与以前有些不一样。因为我直接找到对应原版的英文朗读音频,先听后读。经过了生词对我的考验,我开始找到了一些感觉,可以把无聊的英文读得有趣一些,快乐学习下去。
一是主动挖掘兴趣。既然是这本书可以延续到现在,一定有其特殊的地方,有让人喜爱的地方。我对它兴趣不大,之所以选择它是希望提高英语能力,理科出身的我也想了解国外是怎么给人讲解科学知识。要坚持阅读,只能去找能引起自己共鸣的地方,或者就是把无趣的事物变有趣一些。不得不吐槽,《万物简史》生词实在太多了,如果词汇量不足又懒得查生词,估计一页都看不下去。最无趣的地方,基本就是查生词了,太影响阅读体验了。人都有猎奇心理,查生词,了解上下文含义时要多关注有趣的内容,一般最有意思的是一些奇人异事。举个例子,我在阅读介绍达尔文和《物种起源》这一章节中,居然发现这么一个有趣的事实,达尔文在航海过程中关注到不同岛屿同种鸟类的喙,其实并不是他首先看到的,而是由他一个鸟类学家的朋友最先发现的,这和我们以前听到的故事有很大不同。
二是阅读一部分后理解了,要趁热打铁,赶紧再听,可以感受到语音清晰多了,清晰使人舒坦,内心会有一种成就感。刚刚理解的知识让人兴奋,你会想继续学,就好比新鲜出炉的包子好吃,你会再吃几个。
三是追求并享受顿悟的快乐。何谓顿悟,就是瞬间领悟。顿悟可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所以弥足珍贵。它需要反复地学习、思考做铺垫。举个例子,关于达尔文章节中描述他出的书第一版第一天就全部售罄,引发激烈讨论,后面紧紧跟了一个长句子,“in all the time since-not bad going for a man……”大概意思是在任何时候,因为对于一个只喜欢蚯蚓的人来说也不坏,我试着如此翻译,有些不顺畅,逻辑不通。我又查了“go for”这个词组,常用释义有两种,一种是适用于某人或某物;另一种是对某事物有兴趣和爱好。在以上长句子中,不存在倒装句的句型,不是“a man going for”,所以排除第二种解释,但剩下的释义放入文章中,为什么书引发激烈讨论又会跟喜欢蚯蚓的人产生联系呢?带着这个疑问,我又听了许多遍这一段内容,听的时候一直在思考。最近几天突然领悟了。既然是激烈讨论,那么加入讨论的人越多,就越是激烈,就能达到任何时候都有讨论,所以整个逻辑应该是连那些喜欢蚯蚓的人都觉得讨论的话题有意思,他们也加入这个讨论中,说明了达尔文的书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造成了强烈反响。因此这里算是一种夸张的写法。当我明白这个道理后,顿悟的快乐充斥全身,酣畅淋漓,这才是读书的乐趣。
挖掘兴趣,趁热打铁收获成就感,继而追求并享受顿悟的快乐,原版英文书要这么阅读,才能读得爽,读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