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因工作性质原因,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不断努力下,近年来城管形象在社会上有所好转。但近日发生在洛阳一城管队长身上的事,却给城管工作抹了黑:一城管队长脱岗饮酒、出入娱乐场所!
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不仅他因此被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把城管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社会热点#
据媒体公开报道,10月18日上午,洛阳市民孙亮(化名)向记者反映称,洛阳市涧西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城管)队长李海军上班期间脱岗外出与他人饮酒,违反政府禁酒令。此外,他还经常夜里出入娱乐场所。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城管队员酒后拍了一张队长“雄姿英发”的照片,发送至工作群一展风采。图片显示,在某娱乐场所,张队长与女性勾肩搭背等,玩得很嗨皮。
让人不可思议的,不但没有人对这种现象提出非议,反而在群内引发高潮。据说当时群里有人问“王洪武”去哪儿了,结果王洪武喝醉了酒,拍摄了一张与队长李海军喝酒的照片发送到了工作群里。意思就是告诉其他人,他没去上班是在和队长喝酒呢!
有内部人士称,此事可能是两名已被开除的城管队员“搞鬼”。
俗话说,不打勤不打懒,专打那种不长眼。针对公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有关部门早做过决定,要求他们在公众场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这次被怀疑是“内鬼”出卖了他们,那么,如果不被出卖,他们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可了呢?
据了解,目前城管队员工作水平整体并不高,夜店消费却不便宜,作为办事处的城管队员,频繁出入夜店,仅仅靠他们的工资水平能支撑起他们的消费吗?这些人会不会利用工作之便,与夜店老板之间各取所需呢?
因早些年信阳市公务员饮酒出事,对于公务人员饮酒问题,河南管理之严是出了名的。2005年,该省就颁布了公务人员“禁酒令”,规定八不准。其中第一条就规定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重大庆典、重要对省外公务接待活动等除外)。“禁酒令”适用于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遗憾的是,“禁酒令”颁布多年,任然有人去触及红线,那么,不出事倒好说,出了事一定要被追责。这不,李海军目前已被撤销执法队长一职,党内严重警告一年。与此同时,对他的处罚决定已上报涧西区政府,并向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备案。
活该!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将以此为戒,加强对辖区执法队员的监管,同时欢迎辖区群众检举揭发不合法、不合规行为,提供确凿的证据,便于纪检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首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