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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州,一名男子的停车位被另一辆车霸占,这名男子一直喊对方移车,对方都没有移,男子一气之下叫来一辆叉车,要将霸占车位的这辆车扔进河里,在扔进河里之前,男子在物业群里发了消息,证明霸占车位的车子有错在先,所以自己才叫来叉车,要将车子扔进河里,并请物业公司作证。
大半夜叉车来了以后,将霸占车位的车子拖走,竟然真的将霸占车位的车子扔进了男子所说的那条河里。
不得不说,这名男子的做法虽然解气,但是他的行为太冲动了,将车子直接扔进河里,车子被水浸泡,肯定会有损坏,并且车主如果要取车的话,从水里打捞车子会很困难。这名男子如果让叉车直接将霸占车位的车挪到其它空地上,可能会更恰当一些。
但我很理解这名男子的心情,自己花钱买的私人车位被别人的车子霸占了,并且对方坚决不挪车,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非常生气,这名男子一开始是和霸占车位的车主沟通,但对方拒绝挪车,后来这名男子又在业主群里发消息,申明自己要扔车,最后付诸实际真的将车子扔进了河里。
我认为导致这个结果,各个方面都有原因:
第一,霸占车位的车主不讲道理,车位既然是别人的,你没地方停车,情急之下先停一下,等别人的车回来了就应该主动让位,怎么能拒绝挪车呢?
第二,既然这名被占车位的男子已经将消息发布在了业主群里,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马上联系双方协商解决这件事,而不是任由男子将车拖出去扔进河里,既然车主将车停在停车场里面(当然是霸占了别人的车位),那么物业公司就有职责看管好业主的车子。
第三,这名男子将霸占车位的车子扔进河里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车子浸泡在水里会损坏,那么男子将涉嫌故意损坏他人公私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扔车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第三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将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虽然为自己解了气,但他违反了法律法规,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那么遇到自己的车位被别人霸占,我们正确的做法有哪些呢?
第一,我们首先尝试的应该是与对方沟通,如果沟通愉快,对方将车开走,那么便可以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息事宁人。
第二,如果和霸占车位的车主多次沟通无果,这个时候应该去找物业公司的人来协调解决,让物业公司的人出面解决车位被霸占这件事,这是物业公司的职责,他们应当处理。
第三,如果物业公司也处理不了,那么便只有报警处理了,这个时候拒不配合挪车、霸占他人车位的人将会受到法律的教育,要相信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警察一定会帮你解决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既然自己的车位习惯性被不讲道德的居民占领,那么这名男子可以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车锁,出行的时候将车锁锁上,别的车便没法停进来。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虽然在停车的时候有点繁琐,但可以避免那些不讲道理的人做出不合道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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