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两年前,阿姨范遇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件,她在山东济宁市杨庄村的房子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政府决定给她一笔赔偿。然而范母亲的妻子去世了,她不能阅读,她一生中从未见过什么大事,她找不到拆迁办公室的门。我该怎么办?
阿姨范有三个女儿,大牛在本地做生意,二牛在外面做生意,他们俩都很富裕,三牛进入大学后留在北京。房子被拆了,大瑶觉得不能让她失望,她以范昂的名义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共领取房屋拆迁款1067589.51元。年底,二牛和三牛在准备回家过年时,才知道家乡的房子被拆了。由于赔偿协商不成,姐妹二人将大牛告上法庭,认为大牛利用母亲不识字,编造谎言,将楼房和赔偿款非法据为己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大牛说:父亲20多年前去世,母亲卧床不起,家里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能力来源,当时小妞才7岁。长大成人之后,大牛招募了上门女婿韩某;后来,二牛结婚了,小妞上学工作,并搬出了户口。“房屋确权在我名下,补偿款应由我领取。”
根据法院查明的说法,达尼奥利用母亲不识字、不识字、不知情的优势,选择安置该楼133.31平方米,大牛私自自称房屋所有人,收受的结算价为1067589.51元,她在被征收房屋的户主和房主的签章处伪造了范大娘的签名。考虑到三姐妹的成长经历和房屋覆盖情况,确定大牛将返还范阿姨补偿款604878元、二牛赔偿金61323元、三牛赔偿金140823元。
【关于恒的简要讨论】
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侯军奎称,从查明成立的事实来看,范阿姨建房时,村里为家人分割房屋基地,当时,三个女儿还很小,不具备共用房屋基地的资格,因此应当认为,涉及拆迁房屋的土地是村里分配给丈夫范某作为房主的范某和范阿姨的共同财产。二、三层房屋由范昂、大牛和韩某共同出资,三人享有相应的权利。
恒略律师提醒: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先分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余为继承人所有的遗产。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割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