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否》、《泰》两卦,都有一句“拔茅茹以其彙”。
这句爻辞应该如何断句?
有一种说法,断成了“拔茅茹,以其彙”。
这显然是错的。
显然应该是在“拔茅”处断句。
待我们细细读来。
一、“拔茅”
《周易》的卦爻辞几乎全部都是押韵的。
韵脚处通常就是断句处。
“拔茅茹以其彙”这句话同样也不例外。
“茅”字在上古音里属于“幽”部,与《泰》、《否》两卦中的“羞”、“孚”、“否”、“复”、“咎”、“畴”、“包”、“休”都属于“幽”部。
所以,《周易》的作者在编写卦爻辞的时候明显是选幽部入韵。
所以,这句爻辞的正确断句应该是“拔茅,茹以其彙”。
二、何时开始错的?
唐代的官方教科书《周易正义》里面,已经把《周易》里的这个句子错误地断成了“拔茅茹,以其彙”。
孔颖达《正义》云:
“拔茅茹”者,以居《否》之初,处顺之始,未可以动,动则入邪,不敢前进,三阴皆然,犹若拔茅,牵连其根相茹也。己若不进,余皆从之,故云也。“以其汇”者,以其同类共皆如此。”
按照孔颖达的说法,“茹”字的意思是“其根相茹”,乃相互牵连之意。
这个解释,乃是照抄了王弼的说法:
王弼《周易注》云:
“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者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己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
也就是说,把“茅茹”两个字连在一起读,从王弼的时候就是这样解释的。
三、“茹”字何意?
王弼的错误,在于把“茹”字解释成茅根“相牵引之貌”。
这个错误的断句还产成了“拔茅连茹”的成语——在这个成语里,“茹”字又变成了一个名词。
但是从语法上我们很容易看出,“茹以其彙”中的“茹”字,很明显应该是一个动词,绝不是一个名词,也不是什么形容词。
当动词用的时候,“茹”字应该是什么意思呢?是王弼说的“牵引”的意思吗?
不是!
绝对不是!
《诗经》里面有两个“茹”字的非常标准的经典用法:
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烝民》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柏舟》
这里面的“茹”字,当动词用的时候,无一例外都是“包含”之意!!!
“包”,就是《否》卦爻辞“包承”里的“包”。
也是《否》卦爻辞“包羞”里的“包”。
也是《泰》卦爻辞“包荒”里的“包”。
爻辞里的“拔茅”,拔出来的是白茅,本身就是用来“包”的。
比如,《诗经》里就说: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所以,对于“拔茅,茹以其彙”这句话,两千年来的解释都是以讹传讹。
两千年来解读《周易》的著作,大多也都是如此。
本文为抱雪斋读易笔记系列不造第几回,欲知前事后事如何,且看上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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