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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仅针对法硕观点交流)
一、过错责任原则(都是因为你)
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构成要件、归责根据的原则
二、过错推定(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举证责任倒置。
1无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等学习、生活期间受人身损害
2交通事故:机动车VS非机动车/行人
(若是机动车VS机动车则为无过错原则)
3违反法律法规、章或其它诊疗规范、隐藏拒绝提供纠纷有关病历资料、乱弄病历
4动物园的动物侵权
5物件致人损害
简单记:在特定地点。通说认为:针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采用过错推定。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2高度危险作业损害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4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一句话简单记:产品高度污染让被监护人和饲养的动物去损害别人。
最后,不必过于纠结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只要明白意思,记住各自的主要情形就足够了;钻牛角尖在应试考试中只会浪费时间咯~
ps:本篇内容之前发布过,但有点瑕疵就撤回了,结果不能修改,现在重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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