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友表示,申请辞职2个月了,老板不让辞,公司群回复9个字,立马让我滚蛋了。具本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7月11号写过辞职报告,可是老板不同意,不让我走,2011年8月5号提出辞职,老板还是不同意,还要我教会新来的人,我想强走。还有,我们合同上写的我的工资只有1120元,实际上我一直拿的工资是2500,这样的合同生效是否生效,我现在强走,犯法吗。
现在老板坚持要告我,还说要借我的事情炒作公司,我真的很无语。还威胁着让原来的同事签字证明我偷走公司机密,不签就给我滚蛋,原来的同事都签了,我实在想不通一个老板可以这么做的,他还威胁着要把同事签字的东西寄到我家,这种人我应该怎么对付呢。
再坚持了近2个月之后,我也看出来了,老板就是在耍我,就是想让我自己走,该给的工资也不给到。我也一直在想办法,最近老板在群里转发了一条女儿在学校的舞蹈比赛,纷纷让大家帮助他投票。这时候我在底下回复了一句,跳的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没想到下午我就接到了辞职的手续。
像他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只要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你一个月后把工作相关交接好就走人,不同意也走人,其实强走也没有什么的,只要你的档案或者户口没有在单位就无所谓的,主要怕他卡你这些东西,工资肯定会扣你的,这个没有办法,毕竟不是正规程序走的,不会犯法,完全可以放心。 如果提前一个月打了报告,工资按劳动法的要求还是可以拿到的,不过你真的想走,可能也不在乎拿几天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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