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宗爱萍 记者 严君臣)在南通如皋做生意的熊女士,原本生意红红火火,但因为租金涨了而另寻店面。谈妥了房租并签了协议,熊女士去找“风水先生”看了一下,却被告知店面朝向和她的属性相克。熊女士便要求房东退租,但对方一直不肯。2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熊女士家住如皋城北街道,长期在当地一大型小商品市场租赁商铺做批发经营,生意做得红红火火。2018年底,熊女士原先租赁的商铺即将合同到期,在房东通知要涨房租的情况下,熊女士决定另寻店铺继续经营。
不久,经他人介绍,熊女士认识了曾同在该市场开店的游先生,游先生刚好在市场内有一间空余店铺等待出租。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8年12月28日签订租房协议,约定租期三年,租金每年3万元,协议明确,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合同签订当日,熊女士给付定金200元。此后笃信“风水”的熊女士决定找“风水先生”察看该房屋位置是否吉利。在得知该房朝东的方向与其本人“相冲相克”后,熊女士便向房东提出退租,但未获游先生同意。
△游先生收到了转账
此后熊女士也未搬进该房屋实际经营,游先生向其索要租金屡次遭拒。上述房屋空置一月后,游先生将其再次租赁出去。2019年1月15日,游先生向如皋法院起诉,要求熊女士依约给付3万元违约金。在张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熊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当场给付违约金。
游先生一边查收微信收款,一边向张法官连称感谢,“钱到帐了,谢谢法官”。而此时的熊女士在签收调解书后也长叹一口气,“都怪自己不懂法,拿钱买教训了”。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