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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广西“百香果女孩”杨晓燕案再审宣判。她的母亲陈礼言在广西高院门口痛哭,她表示对庭审结果很满意,但女儿也回不来了。
“百香果女孩”回家途中遇害
2018年10月4日,10岁的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杨晓燕在收购点将百香果卖了32元后,兴高采烈地拿着钱回家。但在回家的途中,年仅10岁的她,却出了意外。
百香果收购点位于杨光毅家一楼,他看到杨晓燕独自一人,便起了色心,随即跑到杨晓燕回家要经过的竹棚里等候。
一分钟后,杨光毅见杨晓燕经过,随即将其抱起,称自己抱她回家,随后,他抱着杨晓燕往山上走去。期间,杨晓燕从他身上挣脱,向山下跑去,但很快就被杨光毅追上,她又哭又叫,
杨光毅怕被村民听见,就将其掐至昏厥。随后,他将杨晓燕装进编织袋里,继续朝山顶走去。
到达山顶后,杨光毅将杨晓燕摔在地上,再次狠掐其颈部,直至其不出声。但杨晓燕的眼睛还睁着,他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其眼珠刺破,对其实施强奸。随后,还将杨晓燕卖百香果的32块钱占为己有。
事后,杨光毅将杨晓燕装入口袋,带下山岭,将其尸体抛弃在山坡上离开。两天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从“不想死”到“求死”
据杨光毅同村村民表示,他平时很少说话,比较内向,但性格古怪,曾多次在家附近偷女人的内衣内裤,被父亲多次训斥也不知悔改。不仅如此,在案发前,杨光毅曾多次骚扰、猥亵未满14周岁的幼女。
2019年7月12日,广西中院判处杨光毅死刑。他称“我不想死,我要上诉”。3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判其死缓,杨晓燕家属随后上诉。
12月15日,杨光毅案再审开庭。在庭审现场,他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针对此次再审,陈礼言表示,自己不知道怎么面对,但一定要去,鼓起勇气去。12月28日,广西高院改判杨光毅死刑。
再审结果宣判后,陈礼言在亲属搀扶下走出法院,随后便蹲在地上大哭。她称,对再审结果很满意,但就算这样,也换不回自己的女儿了,两年来,自己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等所有手续都办理好之后,就按照家乡的习俗安葬女儿,让女儿入土为安。据悉,事发至今,凶手一家从未道歉,杨晓燕的尸体也未火化,陈礼言一家人靠种百香果和低保维持生活。
陈礼言的弟弟表示,杨晓燕尸体存放在殡仪馆两年的费用要10多万元,现在他们拿不出这笔钱。针对此事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对陈礼言一家实施帮助,协调有关方面给予照顾。
杨光毅再审判死刑,不仅给去世的杨晓燕及其家人一个交代,也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本应有一个美好幸福童年的杨晓燕,她的人生也因此永远停留在了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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