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因为价格便宜、方便实用,成为下地干活、接送孩子、日常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可是近期,很多地方都开始专门整治电动代步车,禁止上路、查扣罚款。
电动代步车的安全问题
车辆质量不过关。电动代步车,原理简单、技术含量低、市场鱼目混杂,很多小厂生产的车辆,设计存在缺陷、质量不过关、安全系数不高,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行驶中、充电中出现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
无法上牌买保险。因为电动三轮、四轮代步车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无法在交警部门上牌,保险公司也不给买交强险、第三者保险。出了交通事故后,赔偿全靠肇事者承担,一些农民家庭条件不好,没钱赔偿,容易造成矛盾纠纷。
驾驶人无证驾驶。开电动代步车的多是妇女和中老年人,很大一部分是无证驾驶。而且忽视交通安全、交通规则,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等现象频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治不能一刀切
农村电动四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实需要治理、改进。但是不能一刀切、害怕出事故就全面禁止、一禁了之。有农民就问有关部门:既然不让开,为什么还要让厂家造?你们把厂家取缔了不就行了吗?现实中还有很多的例子,全面禁烟为什么不关闭卷烟厂?
话粗理不粗。治理电动代步车,要分清是谁的责任,不能把责任全推到农民身上来。质量有问题,该查处的是生产厂家。无法挂牌、买保险,这是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责任。能上不上、能买不买是农民的错。不能上牌不能买保险,这锅农民不背。
小吏认为,电动代步车能够迅速普及,就是因为实惠方便。根本上是好事,存在隐患需要整治也是应当。但治理的目的是让农民更方便、更安全,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的责任和后果都让农民承担。就农民的身板,担不起。整治是好心,也要真正做好事、做到农民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