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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女孩事件引反思,父女距离该如何定义,网友的这句话亮了。
前几日,一则G1402高铁上疑似发生女童猥亵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视频是由同车厢的一位网友拍摄的,据拍摄者爆料,车厢内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怀抱一个6岁左右的女童,不仅手在女孩的下身跟背部随便乱摸,甚至掀起了女童的上衣,不断地亲吻,十分猥琐!
过程中女孩儿也在说“不要,爸爸我疼”而就坐在旁边的妈妈跟外婆却无动无衷。看到这段视频之后,小编真的是气炸了。事件在网络上传开之后,也迅速引起了南昌警方的重视,并就此事展开了调查。但是结果却已一则“是父女关系,不构成猥亵违法”云淡风轻地将这件事定了性。
通报发出后,便立即引来了网友的质疑,对于南昌警方这种“和稀泥式做法”表示极度不满,纷纷请求专业人士出来普法。
且不说法律层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只是作为屏幕背后的网友,看到视频中的画面就已经极度不适了,反正至少超出了小编对于正常父女之间亲昵的正常理解。不过随后就有不少法律人士从法律上对这条通报提出了质疑。如西安市司法局的官方微博@法治西安就贴出了我国刑法对于猥亵儿童的相关法律条款,从该条法规中可以明确看出,就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而言,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与是否构成犯罪并没有关系。南昌铁路警方发出的通报极度不负责任。
其实社会发展至今,虽然很多关系开始被重新定义,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家族观念十分强烈的国家,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十分复杂。尤其自从那句“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这句话广为流传之后,父亲与女儿之间到底应该保持一个什么样的距离一直都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但是小编觉得不管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义这件事的,但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父女关系来掩盖猥亵的本质,因为父亲首先是一位男性,然后才是一个女儿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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