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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用抽象搭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二、依赖倒置原则
设计代码结构时,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模块的实现,二者都依赖底层模块的抽象。细节依赖抽象,面向接口编程。
三、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种职责。
四、接口隔离原则
接口设计时尽量细化,不同职责的业务创建不同的接口,不要创建庞大臃肿的总接口,实现类应依赖最小的接口。
五、迪米特原则(最少知道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以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六、里氏替换原则
父类类型指向子类对象。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具体实现为: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独有的方法。
3、当子类重载父类的方法时,子类方法的输入参数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当子类实现父类的方法时,子类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相等。比如抛出异常时,子类要抛出更具体的异常。
七、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或聚合,而不是通过继承达到软件复用和目的。
软件设计过程中要适度考量设计原则,适当的场景遵从适当的设计原则,要有所取舍,不可生搬硬套,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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