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914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营销短信与电话泛滥是营销还是骚扰?个人隐私如何保护
商业密码10月29日消息,近日现代快报报道双十一将之期间,各种电商平台营销活动纷纷来袭,尤其是今年除了营销短信之外,电话营销也开始加入战场。近日工信部召开规范电商平台“双十一”短信营销行为指导会,要求规范电商营销短信行为。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指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但在现实生活中,滥发商业性信息现象一直禁而不止,成为一大顽疾。尤其到了“6·18”“双十一”,营销类垃圾短信更会呈现集中爆发,令消费者不堪其扰。
以营销类短信为主营业务的某短信服务公司,在三年半时间销售了153.41亿条短信,相当于给每个国内移动电话用户发送了10条短信,赚取毛利2.15亿元,却从未被运营商等扣分、处罚。
另外,除了营销短信之外,营销电话也加入到了骚扰用户的阵营中来。有很多智能营销企业标榜自身智能化营销客服,通过机器人客服拨打电话营销。
营销电话与骚扰短信不同,因为生活中电话作为通信必备设备,一般不着急的事情大多数人都通过微信等之类的通信软件留言。所以直接拨打电话一般都是比较紧急的事情,尤其是电商购买产品大多是通过快递配送,还有订餐外卖,所以不熟悉的电话号也都不能漏接。骚扰电话不仅仅是打扰日常生活,更是可能会造成重要事情的漏接问题。
过分营销不管手段如何,其都不再是营销,而是骚扰。《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尽快修补规则漏洞,删除同意发送促销信息的协议条款,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意”。
还消费者与用户一片清净,让骚扰短信与电话可以成为历史。
本文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营销短信与电话泛滥 是营销还是骚扰?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同时在此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