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86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自2021年4月以来,市文明办部署启动首届抚远市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经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市文明办逐级遴选、层层审核、属地公示、择优推荐,严格审核,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审议确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道德模范共10名,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
“抚远宣传”微信公众号今天起将向全社会展示宣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弘扬时代正能量。
今天
我们来看
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周文丽
周文丽,女,汉族,1972年5月生,中共党员,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
个人事迹:
2003年,她的父亲脾脏破裂在县医院做脾脏摘除手术住院治疗,白天黑夜连续运转的她,身体日渐消瘦,但是没有因为工作繁忙而有半点懈怠照顾老人的责任。2013年6月,她的母亲因突发脑出血,连夜转往哈尔滨做开颅手术,恰恰赶上了财务部门在省税务学校组织培训班。为了两边不耽误,她就每天白天到学校上课,晚上在医院护理母亲。母亲出院后生活已经不能自理,瘫痪在床,大小便都要有人帮忙才能解决。作为女儿,她并没有因为有弟弟照顾母亲而疏于对自己母亲的照顾,每当工作之余就去护理母亲。正是因为对卧床母亲无微不至的照料,卧床9年的母亲没有长过一颗褥疮。她经常买些蔬菜水果回家和公婆一起聊天、吃饭,年节生日时也不忘记为老人添置衣物。耳濡目染之下,儿子在工作岗位表现十分优秀,在多次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孩子经常领着媳妇去看望姥姥。周文丽在水滴筹里已捐款50余次,金额达1000多元。她在工作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凭借工作中的优异表现先后获得省、市、县多项荣誉称号。
个人荣誉:
2002年4月获抚远县十大杰出青年;
2010年12月获佳木斯市全市先进档案工作者;
2012年3月抚远县“巾帼岗位建功标兵”;
2012年4月2008-2011年度 “黑龙江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
2014年7月全省国税系统最美基层国税人;
2016年6月全省国税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工作至今共获10次优秀公务员、2次个人三等功;
原标题:《【道德模范】周文丽孝老爱亲事迹》
本文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道德模范】周文丽孝老爱亲事迹》,同时在此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