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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经营者出现的问题进行制约,如果出现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赔偿消费者损失。
规定是好的,但有的人看到了漏洞可用,于是故意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进行索赔。胡师傅反映他在杭州下沙学林街的顺旺基吃饭,发现菜里有异物提出索赔。
店家拿出了监控,说是对胡师傅的动作有些疑问,反过来说是他自己放进去的。胡师傅和店家联系记者协调。
胡师傅这一餐花了29元,他解释:莴笋炒肉快吃完了,翻开肉片发现里面有虫子,于是问老板有什么说法?老板问是不是自己放进去的?自己就让他报警处理。
胡师傅当时用手机拍了视频,视频显示肉片上有虫子,他说自己反映情况后店员就把虫子丢掉了。
这家店的张店长表示不知道是什么虫子?他调取了当时的监控。
张店长解释:正常吃饭的客人不会东瞟西瞟的,都会立马坐下来吃饭,他东瞟西瞟的。
监控录像显示,当时胡师傅把餐盘放在桌子上,看到旁边位置有别的顾客留的盘子犹豫一阵,然后坐下用餐。
张店长解释:手弄过去以后这是一个疑点;推盘子时他其中一个手指头是弯曲伸进去的,弯得很重。
监控还显示胡师傅把旁边餐盘移开一点后,左手往胸口收了一下开始调整餐盘的位置,他的左手食指似乎缠着纱布伸直不动,中指弯曲挪到盘子。
张店长怀疑这里有问题,但胡师傅说他手指食指受伤十几天了,是干活时受的伤,不能弯曲,只能中指弯曲。
张店长介绍:他报完警后自己也被叫到派出所了,民警看了视频也说有疑点,但仅凭一个视频也不好说什么?
张店长还反映胡师傅发现虫子的第一反应也不对,张店长介绍:一般客人会讲有什么问题?有什么不满?然后看我们怎么解决。而他把自己叫过来第一件事跟我讲法律,接着要1000元钱,没有说什么满意不满意。
张店长说胡师傅一开口就是法律条文,熟练得像背书一样,这也让他们觉得蹊跷。
胡师傅现场解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我让他把这个交给卫生局监督部门来管。
胡师傅说相关法律条文已经截图存在手机里了,截图的第一句话就是最低可以索赔1000元,里面内容就是对违规生产经营者如何进行处罚。
胡师傅说的第148条讲的是: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在截图第二天就发生了这件事,从截图时间来看,似乎早有预感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记者分析:21号你截了图,22号你就在这里吃饭碰到了一个虫子。
张店长介绍:他直接就给背出来的,说要1000元钱。
胡师傅回应:给钱我都没有要,我说要你带我去医院检查。
张店长回应:你不要钱?
胡师傅回应:那个虫子到底是不是真的?
胡师傅说事后拉了肚子,但没有去医院检查。而张店长表示一开始是想息事宁人的。
张店长诉说:心理即便是有疑问也不会说出来,毕竟他是我的客人,从头到尾一直跟客人说好话,一直都在赔礼道歉。我给他200块钱意思是心理补偿他一点。
最后厨房主管表示不再进行协商解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胡师傅的责任。
这件事由于店家不再协商解决,还没有圆满结果。
胡师傅的行为存在很多疑点,店家提出不再协商可以理解,有网友认为:消费者故意遮挡面部;提前预知结果;主动索取赔偿。我不为商家站队,但无法对消费者遭遇表示“同情”!
正如这位网友所言,还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胡师傅的存在故意陷害,只是根据疑点进行推理,具有很大可疑,但也不排除菜里真的有虫子可能。
事情还需要证据支持,希望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就可以证明一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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